女子组织多人网络赌博牟利 获刑十个月

中国法院网 2023-10-26 09:49:57

导读: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自己掌握的赌博网站网址、账号、密码等信息,组织多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赌博案件,法院判决:被告人胡甲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经审理查明,2022年12月,胡甲与其侄子胡乙、弟弟胡丙商议开设一个赌博场所,利用自己掌握的金沙网站赌博账号,组织赌客在该网站上进行百家乐投注赌博,胡甲、胡乙等人依据赌客的有效投注额,获取网站返水谋利。胡甲承诺给胡乙占股50%,胡甲自己占股30%,给胡丙20%干股。后胡乙租赁南昌市西湖区一间房屋,同时购买了电脑、电视屏幕等并安装好,胡甲在金沙赌博网站上注册了个人赌博账号。自2022年12月23日起,胡甲通过微信、电话召集了一些赌客到自己开设的场子里参与赌博,同时,聘请了负责带客、上分、做饭的工作人员。胡甲、胡乙二人每人垫资2万元用作上分及赔付赌客的备用金。

2023年1月11日,公安民警在上述房屋内抓获胡甲及赌客、赌场工作人员20余人,现场缴获赌资人民币31420元及黑色组装电脑主机一台。上述赌博账号内尚有余额23988.25元,该账号在2023年1月1日至1月11日期间,有效投注3670720元,胡甲、胡乙等人获取赌博网站返水23625.1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胡甲以营利为目的,利用自己掌握的赌博网站网址、账号、密码等信息,组织多人进行网络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其具有认罪认罚量刑情节,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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