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首例高空抛物犯罪案,判了!

中国法院网 2023-10-13 16:37:18

导读:车在楼下停,祸从“天上”来。近年来,高空抛物现象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焦点。这类案件法院怎么判决呢?一起来看下面的案例。

2023年10月11日,河南省灵宝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高空抛物罪案件,以高空抛物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灵宝法院受理的灵宝市首起高空抛物罪案件。

2023年3月17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赵某某在灵宝市某镇临街一小区家中,因发生家庭矛盾,被告人赵某某将一个电砂锅、一摞碗及不锈钢盆等物品,从厨房窗户扔出,致停在楼下的三辆汽车被砸。经价格认定,上述车辆损失价值共计3540元。案发后,被告人赵某某赔偿各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

灵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从建筑物上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赵某某经电话通知后自动到案,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某能够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赵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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