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了个赌 赔了笔钱 伤了份情

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10-16 10:07:30

导读:你和他人打过赌吗?打赌过程中发生了意外,造成了一方受伤,这种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案情回顾

某日下午,风和日丽,李木木、杨树树和朋友们在一个公园里散步,几人有说有笑的走到一个石岸边,李木木上前一步往下一看,发现这个石岸大约有两米高,石岸下是一片空地。

李木木和杨树树就打了个赌,如果李木木从石岸上跳下去,杨树树今天就请他吃晚饭。

俩人约定好后,李木木走到石岸边准备起来,杨树树也拿出手机,在一旁找好角度,准备拍摄李木木跳下去的全过程。

噗通一声!

跳下石岸的李木木倒在了石岸下方,躺在地上、扶着腰痛苦的呻吟。

一行人赶忙把李木木送到医院,医院诊断他为腰椎爆裂性骨折,住院治疗6天。出院后,司法鉴定机构鉴定李木木构成九级伤残。

这时,李木木和杨树树为了赔偿的事情吵了起来,事后李某因与杨某协商赔偿事宜无果,李木木一纸诉状将杨树树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

竹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这一案件,认为在本案中,李木木和杨树树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完全应当预见到冒险跳石岸会带来危险,可能造成李木木受伤,但在这样的情况下,双方仍然打赌、跳石岸。最终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在此次事故中,李木木和杨树树都有责任。李木木自己过于自信,主观上没有认识到跳石岸的危害,承担主要责任。杨树树作为打赌的的参与者,不仅没有阻止李木木的危险行为,还间接怂恿他跳石岸,虽然是李木木自己答应跳下去的,但承诺不能因此免除杨树树的责任。

结合本案事实一审法院酌定杨树树所应承担的过错责任比例为20%,判决杨树树赔偿李木木损失80000余元。

杨树树不服,上诉至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承办法官的多次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杨树树赔偿李木木65000元。

法官说法

本案中,李木木和杨树树之间的打赌行为看似是朋友之间你情我愿的戏谑行为,但是实际上,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造成了李木木伤残后果,该打赌行为应当受到道德的谴责以及法律的否定性评价。

二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生命健康漠视、疏忽、懈怠,共同导致了损害后果的发生。就算李木木有自愿跳石岸的意思,但也不能阻却杨树树的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养成健康向上的娱乐放松方式,切勿与他人作出违背公序良俗的荒谬打赌,否则将为自己的行为“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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