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了本驾驶证贴上自己照片 无证司机移花接木被判刑

青海高院 2023-09-26 10:18:04

导读: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证件都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身份证件涉及公民隐私、信息及财产安全,任何人擅自对他人证件进行涂改、擦消、拼接等行为,都属于变造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

9月21日,大通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结了一起变造身份证件罪案件,判处被告人马某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扣押被告人马某某变造的驾驶证一本,依法予以没收。

案情回顾:被告人马某某在其本人驾驶证被吊销后,拾捡了一本他人驾驶证,并将自己的照片粘贴替换至该驾驶证上。2023年6月21日,被告人马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大通县桥头镇老爷山附近遇到路查,被告人马某某向执勤民警出示了该变造的驾驶证,经交管部门系统比对查询发现被告人马某某无驾驶证信息,随后,交警经询问发现了被告人马某某变造驾驶证的事实。

经本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某将捡拾的他人驾驶证件以更换照片的方式变造并使用,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变造身份证件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主动缴纳财产刑保证金,酌情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经社区矫正机构调查评估,被告人马某某具备社区矫正的条件。综上,结合全案事实、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社会保障卡等证件都是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重要证件,身份证件涉及公民隐私、信息及财产安全,任何人擅自对他人证件进行涂改、擦消、拼接等行为,都属于变造身份证件的违法行为。法官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要通过正规渠道合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要试图“另辟蹊径”,更不要铤而走险无证驾驶,驾驶证虽小,但维系的却是厚重的生命,守法才是安全回家的正途。广大群众对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等可以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发现丢失应立即挂失补办,以防被违法人员进行不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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