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泰达币交易失败引纠纷 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湖南法院网 2023-09-15 09:55:27

导读:比特币(BTC)、以太坊(ETH)、泰达币(USDT)……近年来,各种虚拟货币层出不穷,甚至刮起一阵交易“虚拟货币”的热潮,那么这种投资行为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呢?

近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投资虚拟货币引发的合同纠纷。

据了解,原告王某自2022年10月11日起在境外交易市场(OTC)上共产生13笔数字货币交易,均为USDT(泰达币)交易。2022年10月17日,王某在该数字平台上与被告何某交易USDT币时,其出价总金额为282000元,购买单价为7.05元的USDT币40000个。王某转账给何某后,因双方交易的系境外非法货币平台,有网络波动、政府管控等原因,该交易未完成,后何某未支付USDT币,亦未退回交易款。王某遂诉至法院,要求何某返还货款28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USDT(泰达)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王某、何某在网络交易境外非法USDT(泰达)币,已违反了我国相关金融法律、法规及政策,双方该买卖交易协议无效。

《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银发【2021】237号)内容涉及金融安全,并对虚拟货币违背金融安全、公序良俗等进行了规范,系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交易双方均应按此通知规范自己的行为。该规定明确:“虚拟货币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此自行承担”, 王某与何某交易不受法律保护的USDT(泰达)币,可见其明知投资该虚拟货币有巨大的风险仍投资,由此引发的损失由此自行承担,因此王某的主张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法院依法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虚拟货币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因此,公众应当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交易活动,谨防个人资金受损,一旦投资虚拟货币引发的损失将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为了资金安全,切莫做与虎谋皮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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